“水立方”是我国第一个高效节能大型建筑物,它的竣工为本土《节约能源法》的颁布以及执行提供了重要的案例依据,现今能源危机意识在我国各行各业以及各个层面都已经明显地体现出来。我国连续多年来的接近两位数的GDP增长率的背后已暴露出粗放经济的弊端。
最近的一组统计数据让人震惊:我们消耗了占世界当年消耗总量近50%的水泥、35%的铁矿石、20%的氧化铝和铜,创造的GDP仅占世界总量4%。我国目前的能源效率仅达到31.2%。高能耗低产出的局面使我国的能源问题已成为关系到社会及经济是否可以保持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急需有一部对能源使用进行约束的法规出台对目前的状况加以限制。
其实像“水立方”这样的节能项目,我们的邻国日本早已推行多年。他们在观念和技术上有着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日本是建立节能体制最完善的国家,早在1979年就制定了《节约能源法》,对能源消耗标准作了严格的规定。经过几次的修正和指导,对有一定规模、耗电量达到一定程度的工厂、商务楼、学校和民间设施都要求执行节能计划和方案。
现今,从建筑节能延伸出来的节能技术使得日本企业早已成为节能战场上的主力军,不仅发明了大量的节能技术,而且向社会提供了一大批节能产品。如丰田公司研制的混合动力汽车,采用电动和油动的混合发动机系统,大幅度降低了油耗。家电节能新产品层出不穷,现在一台冰箱的耗电量比10年前下降了40%-60%,日本规定所有家电在销售时必须注明节能效果。
而今我国也在学习日本在发展循环式能源利用上的先进经验,2008年国家政策对《节约能源法》推行是肯定的,“水立方”工程的顺利竣工更为新法的实施提供了参考依据。各界媒体关注“水立方”,更关注的是“水立方”的节能效益,老百姓对社会节能的意识和要求也已经非常强烈,这个时候政府推出《节约能源法》合乎天时、地利、人和。
我们经常评论奥运经济,奥运经济与国家政策是息息相关的,它是有一个延续性的,而国家已经针对2008奥运在2007年颁布了一些列方针政策。新法的实施和推广必将为新型节能建材创造一个巨大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慧聪评论员认为:伴随奥运经济,节能建材市场的发展也会有先后之分,这个市场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像水立方这样的系统化节能配套实施短期内推行是很难取得成功的,但低技术成本的节能产品会先替代并占据节能市场的空白。
《节约能源法》的出台,不仅对目前国内资源能源浪费严重的现状是一个极大的约束,对于子孙后代来说更是势在必行。因此,无论推行过程中会受到多少阻力和质疑,都要义无反顾的加以施行。